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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

类型:办事指南
综合处 2008-09-05
 

一、依据:

1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<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综〔200777)

2《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经贸委关于印发<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苏财综〔200843号)

二、申报材料:

市规划局发放的墙改专项基金预收款、缴费单等。

三、办件类型:即办件

四、办事程序:申报材料送行政审批中心(市经贸委窗口)即办

五、承诺时限:1个工作日

    六、收费标准:10/平方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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